湖南消息 據新京報報道:湖南藍山縣交通局的視頻顯示,7月12日下午,60歲的陳作雄從大門進去三次,出來兩次,最後一次進去後就再沒出來。兩天后,清潔工在交通局運管所三樓辦公室發現其屍體弔在電扇掛鉤上。經警方勘驗,陳系自殺。
  藍山縣16名目擊者簽字作證,7月12日上午,陳作雄騎兩輪摩托車在東門橋頭,遭便裝執法人員“釣魚執法”,他的車被扣押。當天下午,陳作雄寫了兩份“申冤書”,一份留在家中,另一份帶在身上,然後走進了交通局運管所。
  陳作雄在一個半月內,有4輛摩托車被執法人員扣押。
  陳作雄在“申冤書”中寫道,當天他送老伴和孫女去汽車站後,在回家路上,他騎著借來的摩托車在東門口橋頭停下,車被縣運管所人員強行搶走。他無力賠還摩托車,不想在世為人。
  多名目擊者稱,執法人員到場後,陳作雄不停辯解自己沒有載客,並下跪磕頭。而一位執法人員說:“只要你開摩托車,我就要整死你,還要關起你。”隨後他們將摩托車開走。
  陳作雄死後,有16名目擊者在一份事發情況說明上簽了字。當時在現場的商販們也說,事發地十字路口正好有攝像頭,是不是“釣魚執法”,調出視頻一看便知。
  7月14日一早,藍山縣運管所工作人員在三樓一間正裝修的辦公室發現陳作雄上吊死亡。在旁邊的辦公室牆壁上,還留下了5個歪歪斜斜的大字:“請為我申冤”。
  對於陳作雄之死,藍山縣成立了由縣紀委、檢察院、法院、公安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
  22日,藍山縣成立的調查組公佈調查結論,稱沒有“釣魚執法”的情況。調查報告稱,7月12日10時15分,一組執法人員在城東南路東門口橋頭路段,見陳作雄坐著一輛無牌照兩輪摩托車停在路邊,便上前盤問。因其無法出示駕駛證及摩托車行駛證,執法人員將摩托車依法扣留。調查組認為,對陳作雄以“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為由作出扣留機動車的行政處罰措施,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程序合法,處理恰當,具有合法性。
  (原標題:摩的司機疑遭釣魚執法後自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43lidyu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